创十二1注1二段: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连同约瑟-见三七2注1)的记载是重迭的。创世记描绘他们,不是当作三个分开的个人,乃是当作一个团体人的构成分子。这三个人的经历,描绘一个完整的人对三一神经历的不同方面。“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乃是耶和华,就是三一神-父、子、灵。(出三15,太二八19。)亚伯拉罕的经历表征对父神的经历,祂呼召人、称义人、装备人,使人凭信而活且活在与祂的交通里。(十二1,十五6,十七~十八,十九29,二一1~13,二二1~18。)以撒的经历表征对子神的经历,祂救赎人(二二1~14)并祝福人,使人承受祂一切的丰富,过享受祂丰盛的生活,并活在平安中。(二五5,二六3~4,12~33。)雅各(连同约瑟)的经历,表征对父神的经历,祂爱人并拣选人;(玛一2,罗九10~13;)也表征对灵神的经历,祂使万有效力,叫爱祂的人得益处,并且变化人,使人在神圣的生命里成熟,能祝福所有的人,治理全地,并以子神作生命供应满足所有的人。(二七41,二八1~三五10,三七,三九~四九,罗八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