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〇问
得救的人,若绝对不凭行为,只以其是否信为条件;则马太七章二二至二三节之人,已传道矣,医病矣,大概必已认主耶稣矣;(如保罗日:心信口认便得救;)何以被逐呢?
 
答:
我们读福音书时,有一件最要紧的,就是不要将永生和天国混了。永生和天国是不相同的。永生是因信而得,这是全约翰福音所证明的。天是因行为而得(太十一12等)。永生就是我们的得救免沉沦。天国就是千年国的属天部分(属地部分是给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天国就是圣徒和主耶稣在千年国中作王。这是一个奖赏,是应当用工才能得来的。太七22~23的人并不失去他们的永生,不过他们失去天国──不能同主为王一千年而已。主说不认识他们,因为主在这个时候和地方不能认识他们。比方:一个法官的儿子犯法,他的父亲审判他时,不能认他作儿子一样。“作恶的人”在原文是“不守法律的人,”“无法者,”“不按规矩而行者。”(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一〇六至一〇七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七册,基督徒报(卷五),问答(四)。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