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二问
基督如何成全了律法和先知?
 
答:
我们现在来看主对律法的态度。
第一,主承认律法和先知是从神而来的。主在太五12说,“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可见主承认先知的事。五23,主说到在祭坛上献礼物的事,可见主并没有反对祭坛。山上的教训一讲完,主下山时,遇见一个长大麻风的,主医好了他,就吩咐他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太八1~4),可见主承认摩西所吩咐的是应当照着作的。
第二,主虽然承认律法和先知是从神而来的,可是同时也告诉我们,律法是不完全的。在马太五章,我们一再读到“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这两句话。主的意思是,摩西说不可杀人、不可奸淫是不错的,但我告诉你们,这个并不完全,乃是连动怒都不可,连一点淫念都不可。可是我们要注意:不完全,并不是坏的。比方:一个小孩才学二加二等于四,按知识说,他所学的是不完全的,但这并不是说他所学的二加二等于四是坏的。
第三,主来是补充律法所不及的。“成全”的意思,是指主作教师的成全,不是指主作救主的成全。乃是说,律法所不及的地方,主把它补充使它满了。律法是教导我们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是公平的原则。主是教导我们要爱仇敌,要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这是恩典的原则。律法是表明神作事的法子,是用公平来支配一切。恩惠、怜悯是表明神本身的性情。照着主的恩典,是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约一17说,“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摩西是把神办事的手续告诉人,主是把神本身的性情告诉人。
主已经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了律法的咒诅,我们说接受主在十字架上的工作而得生命,就我们在世上的生活也当照着主在山上所吩咐我们的而行。
另一方面,主在地上的时候,还没有死,也没有复活,主是一切仪礼的律法的表明,所以门徒在当时还得照律法行,例如主与彼得当时都纳丁税(太十七27)。直到主死了,律法才停止。因为主死了,所有仪礼的律法就都应验了,都算过去了。在这里是有时代的关系的。
说到这里,或者有人想,基督徒不必遵守仪礼的律法,也许还要遵守道德的律法。人因信得救了,就有能力可以靠行为靠律法成圣。可是我们要知道,行律法不是得救的条件,行律法也不是我们一生生活的原则。
太五20:“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一个法利赛人有义,就是说一个法利赛人遵行了道德的律法。一个基督徒就是有了法利赛人的义,能不能进天国呢?主说,断不能。主在这一段圣经里(太五17~20)说了两次“我告诉你们。”十八节是告诉门徒说,律法不能废去,乃是都要成全;二十节是告诉门徒说,祂来是要补充律法所不及的。十七节说律法在消极方面是不废去,在积极方面是要成全。十八至十九节就是给我们看见,主对律法的态度,在消极方面是不废去;二十节就是给我们看见,主对律法的态度,在积极方面是成全(充而满之)。因为有这两方面的不同,所以主两次说,“我告诉你们。”
在这里我们还要清楚一点。永生是每一个信徒都有的,天国却不是每一个信徒都能进的。得永生,是因神所给的义;进天国,是因自己所行的义。永生,一信就得着,永不会失去;天国,是要得胜的人才能进去。永生,是今生就有的;天国,是主再来时才设立的。约翰福音这一卷书,就有九次说到信就有永生;太十一12却是说,“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得永生,是一信就有的;进天国,是天天要追求的。得永生,是神将人从世界中拣选出来;进天国,是神从得永生的人中拣选些人出来。得永生,无大小之别;进天国,是有大小之别的。所以,我们已经得了救的,如果盼望主再来时作王,就当靠着圣灵有自己所行的义。主说的话,我们岂可不信呢!(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十册,五二至五四、五八至六〇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二十册,《福音问题》第十六问。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