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七问
关于擘饼者的问题?
 
答:
擘饼这件事,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记念主,与主交通;一方面是弟兄姊妹彼此有交通。林前十一17~34所说的晚餐,是叫我们记念主,与主交通。林前十14~22所说的筵席,是叫信徒彼此有交通。吃晚餐是记念主;擘饼是弟兄姊妹有交通。不只是记念主(林前十一24~25),也是彼此交通。(徒二42,“交接”原文是“交通。”)所以我们擘饼最少必须注意以下的三件事:
(一)不信的人,不能与他一同擘饼。唯有接受主耶稣作他个人的救主,相信主的身体是为他舍了的人,才能记念主。因为主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二二19)。主的身体为谁舍了,谁才能记念主,与主有交通。唯独能说“祂是爱我,为我舍己”的人,才能记念主,与主有交通。并且擘饼是弟兄姊妹有交通。信的和不信的,是不能相交的(林后六14~15)。不信派──所谓的新派──的人是不可与他相交的。不只不可与他相交,就是问他的安都不可。“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10~11
(二)虽然是一个相信的弟兄,但仍有林前五11的罪的人,不可与他一同擘饼。不只不可与他交通,“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一个人不用这六样的罪都有,只要有其中的一样,就不能与他相交。因为这里──林前五11──是说“或”不是说“和。”
(三)我们去一个地方擘饼应当先察验,摆在我们前面的是指着什么。“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8~29)我们应当分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否指着“身体。”“身体”在这里,一面是指着主自己的身体,一面是指着基督的身体──全体的教会。我们必须省察,分辨摆在我们面前的饼:
(一)是否指着主的身体为我们舍了。借着这饼和杯所陈列的主的死,我们记念主,与主交通。并不是平平常常的来吃一点,喝一点。
(二)是否指着基督的身体,即所有的信徒,或是指着在一个宗派里一部分的信徒。我们必须借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饼,看见所有信徒一个身体合一的见证。饼的擘开指给我们看,我们的得救。饼的完整指给我们看,我们的合一(林前十17)。我们所吃的,乃是主的桌子。(林前十21,“筵席”原文是“桌子。”)主的桌子,是为着主所有的子民来交通。一个宗派的桌子,只为着在那一个宗派里的人来交通。主的桌子,是基督身体合一的见证。宗派的桌子,是分门结党的见证。吃“分门结党”的桌子,算不得吃“主的晚餐,”“不是受益,乃是招损。”(林前十一17~20
所以不信的人,和信而仍有林前五11的罪的人,我们不能与他一同擘饼。宗派的桌子,也是我们不能吃的。“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十一27)(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五册,一二二至一二四页。)
参读: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五册,通问汇刊(卷一),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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