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论的发展和影响
在头三个世纪,相信人有灵、魂和身体三部分的三元论是基督教界中人论的主流,由第二世纪开始的殉道者游斯丁,爱任纽,亚历山大的革力免,第四和第五世纪的尼撒的贵格利和奥古斯丁都是持三元论的知名教父。但由第四世纪开始,因为希腊哲学的入侵,基督教神学受了哲学的影响,主张灵与魂不可分,人只有灵魂和身体两部分的二元论才开始在基督教中成为另一项看法的人论。
十六世纪的改教之后,基督教内部逐渐分成两大相对的主流。讲究灵命、追求圣洁、对政治冷淡的奥秘派(或内里生命派)和相信主耶稣再临而改变世界政局的前千禧年论,都远离参政,而且都是持守三元论的观点。而以喀尔文所开创的改革宗为首的教派,主张由人的治理在地上改变政局的世界观,而强调政教合一、热衷于参政的教派,基本上都持二元架构。换句话说,一个基督教教派的人论,会有可能决定这个教派的政治倾向。
本文首先介绍三元论与二元论的发展,并比较其特征的区别。接着,使用二元论和三元论的几位知名人士的个人事迹,加上英国十六、十七世纪持二元论和改革宗神学的长老会与十九世纪持三元论的弟兄会,唐崇荣牧师与倪柝声,以及台湾持改革宗的台湾基督教长老会与持三元论的地方召会作对比的事例,分析这两种人论对于不同基督教派的宗教观与政治观所造成的影响。
 
 
引言
倪柝声的著作对全世界的基督徒,无论是华人或其他语系的人,在灵命的成长上都带来非常大的祝福;有许多基督徒私下或公开传讲他的教导,2009年,其教导更得着美国国会的肯定与推崇。[1]倪柝声教导:一切神圣生命的启示与供应,基督所成就十字架死的功效并复活与升天的大能,必须在信徒所重生的灵里才能领会并接受。然而,过去十多年来,一些否定灵与魂分开的改革宗牧师与传道人,却毫无根据地抛出一些评论,批评人有灵、魂和身体三部分的三元论为诺斯底异端,制造具煽动性的毁谤,蒙骗了许多不明就里的基督徒,造成了基督徒之间不必要的对立。
其实,在头三个世纪里,三元论的人观乃是基督教界的主流。由第二世纪开始的殉道者游斯丁、爱任纽、亚历山大的革力免,第四和第五世纪的尼撒的贵格利和奥古斯丁等人都是持三元论的知名教父。但由第四世纪开始,因为希腊哲学的入侵,基督教神学受了影响,才开始主张灵与魂不可分别的二元论。由这时开始,二元论逐渐在基督教中成为对人论的另一种看法。
改教之后,基督教的人论逐渐分成两大相对的主流:(一)讲究灵命、追求圣洁、对政治冷淡的奥秘派(或内里生命派),大多持三元论,也相信惟有借着主耶稣的再临才能改变世界政局的前千禧年论。(二)而以喀尔文所开创的改革宗为首的教派,基本上都持二元架构,也持无千禧年的信仰,主张由人的治理来改变政局的世界观,强调政教合一、热衷于参政以实行社会或国家改革。他们相信必须以教会和信仰的力量来改造政治和社会,以带进基督的再临。换句话说,一个教派的人论会导致不同的末世论,因而影响一个教派的政治倾向。一个教派的政治倾向则与社会能否和谐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是产生谩骂、毁谤,制造对立呢?还是和平共处?历史可作明镜。今天,所有国家都以发展和谐社会作为施政的首要目标。所以,基督教对人论的不同看法,能影响一个国家和社会是否会走向和平。
 
 
三元论(Trichotomy)的早期历史
 
 
早期教父们
二十世纪改革宗著名的神学家伯克富(Louis Berkhof)说:“在早期基督教……中,人之三元论甚被接受。……在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俄利根(Origen)、女撒的贵格利(Gregory of Nyssa)的文章中,皆有言及此三元论。”[2]十九世纪神学家赫德(J. B. Heard)在《人的三分本质》(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Man)中说:“爱任纽(Irenæus)、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俄利根、亚历山太的荻地模(Didymus of Alexandria)、女撒的贵格利、该撒利亚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都一致认为魂与灵是不同的,并指出灵是最真切具有神的形像的。”[3] 以上这几位早期的知名教父对魂与灵是有分别的教导,主要是根据帖前五23来四12,人是由三部分所组成的,后来被简称为“三元论”。
奥古斯丁(345-430)是紧接着加帕多加三教父之后,影响西方基督教(包括天主教、路得会和改革宗)最重要的神学家,他的著作所表现出来的“神的主权和神的超越性”更是深深影响了改革宗神学的祖师─约翰喀尔文(John Calvin)的思想,而成为改革宗内部仅次于喀尔文约翰的第二号人物。
393年,他在北非其教区希坡所召开的大会(the Council of Hippo-Regius)上公开宣称:[4]
人是由三部分所构成的,就是:灵、魂和身体。这三者有时被简化为二,因为魂经常跟灵被一起被提及;因为人里那个有理性的部分,是兽类所无的,称为灵:我们里面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灵,其次,我们与身体联合的生命就是魂;末后,就是身体,那可看见的,也是我们的最后一部分。
这段宣称被,记载在《信仰和信经》第十章23段(Faith and the Creed 10:23, AD 393)。
奥古斯丁于此宣称,人有“灵、魂和身体。这三者有时被简化为二”。这不仅清楚指出人有三部分,并告诉我们,在他的时代,有些人因这简称而发展出二元论。但奥古斯丁指出,此二元论乃是人的三部分之简称,还不是今日某些人所提倡的灵与魂不分的二元论。
 
 
改教时期与之后
改教实际上是由德国的路德会和瑞士的改革宗这两条线所开始的,今日基督教的各宗各派也是从这两条线发展出来的。然而,深受奥古斯丁神学影响的路德会和改革宗在人论上面却采取了完全不同的走向。
路德马丁曾为天主教的奥古斯丁修会修士,他的神学也深受奥古斯丁的影响。Lewis W. Sitz 曾论及路德对今日人论的影响:“在一个哲学的范畴中,路德保持传统的体、魂、和灵的三元论。”[5]
《圣经人论精选》一书列出了近两个世纪著名的二十八位圣经学者与属灵人士关于三元论的著作。这近代的二十八位主要是希腊文专家、神学教授等人:有著作《圣经心理学》的Franz Delitzsch、于英国伦敦King's College和剑桥大学任教的Charles J. Ellicott、著作《人的三分本质》的赫德、著作《希腊文新约注解》的Henry Alford、,著作《希腊文辞典》的Joseph Henry Thayer、弟兄会的达密(John Nelson Darby)、著作《地的最早年代》的George Hawkins Pember、创立宣道会的宣信(Albert B. Simpson)、著作《圣经心理学》的Oswald Chambers、被尊称为“基要派主教”的Harry Allen Ironside、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宾路易师母(Jesse-Penn Lewis)、史百克(Theodore Austin Sparks)、主编司可福注解圣经的Cyrus I. Scofield、贾玉铭、倪柝声、李常受等人。这些人的作品主要是强调灵命成长,并基督十字架的工作。
应当注意的是,路德所采用的三元论,成为后来从路德会发展出来奥秘派的标志。而三元论则经由路德会敬虔运动的领袖施本尔(Philip Jacob Spencer)传到了原为路德会、后来成立往海外传福音的摩利维亚差传会(Moravian Missionaries)的亲生铎夫(Nicolaus Ludwig Zinzendorf)[6],这成为后来“大觉醒运动”的基础。追求圣洁的约翰卫斯理从摩利维亚差传会接受了灵命观,也持三元论立场[7][8]。接着,弟兄会和灵恩派又各自从卫理会接受了三元论。倪柝声与李常受所带领的地方召会则是因弟兄会和卫理会的影响,也采用了三元论的立场。
到海外传福音的“福音派”主要持三元论。摩利维亚差传会是基督教(即新教)中最早派出海外传教士的,后来的卫斯理不仅在英国将福音从教堂带到百姓所在的市场和野外山丘上,更将福音带到北美,而兴起了许多“骑马的巡回传福音者”(Itinerant Preachers or Circuit Riders)。卫斯理所带来的大复兴扭转了宗教改革以来,基督教因受喀尔文预定论的神学影响而死气沉沉、不热心传福音、且不够注重强调基督徒应有好行为和作见证的情势。[9]
倪柝声在三零年代,鼓励信徒出外开展。李常受于八零年代,鼓励在台湾的信徒“福音化台湾”[10]等。他们都是全力投入传福音的福音派,他们也教导信徒顺服政府,从不与政府对抗。
 
 
二元论的发展
 
 
发展与成型:第四世纪的希腊哲学侵入
第四世纪的亚流派对基督神性的争议,可以说是基督教历史中历时最长,最重要,也是影响最深远的神学争议。为了抵抗亚流派异端对于正统教义的侵蚀,并符合当时社会大众对哲学的沈湎,尼西亚派想要博取人们的了解,开始引用哲学的辩证和理论作为护教的工具。特土良(150-225)当年所高声疾呼的:“雅典与耶路撒冷何干?学院与教会何干?异教徒与基督徒何干?”却在早期教父希望利用哲学为神学服务之下而逐渐消沉。神学作品开始吸收希腊哲学思想的作法逐渐成为一种潮流。我们可以从这潮流之前期的亚他那修和后期的加帕多家三教父的作品中所具的哲学成分看出这个趋势。在亚他那修的作品中,我们看见的乃是引用圣经、逻辑辩证和之前正统教父的教导来扞卫真理。但在加帕多家两位贵格利的作品中,基本上哲学已经被等同于神学了,而哲学这个在亚他那修的作品中几乎看不见的字眼,到了加帕多家三教父的作品中已经随处可见了!
随着基督教大规模接收并融合哲学,在第三世纪到第六世纪所兴起的新柏拉图主义也悄然混入了基督教的神学中。柏拉图的一句名言为“理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因素”, 也被古教父与基督教传统神学中引用腓三8中“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即用理性来“认识并探索”,而正式引进了二元论的架构。
生于345-430间的奥古斯丁就是这个过程的最佳见证。他在他的《信仰和信经》中所阐述的,1)人是由三部分所构成的,就是:灵、魂和身体,和2)我们里面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灵,其次,我们与身体联合的生命就是魂;末后,才是身体,完全是师承爱任纽的三元论教导。而他所言的:“这三者有时被简化为二,因为魂经常跟灵一起被提及”就是基督教人论从三元论为主流开始转变以二元论为主流的最清楚说明。由此,我们可以推论:
  1. 古典的二元论把三元论中认识神的功用─“灵”,改称为“理性魂(rational soul)”。魂的某些部分则改称为“感性魂(sensitive soul)”,用以接触周围世界的事物。[11]甚至,我们可以说,在第五世纪的神学界中,二元论就是某种简化了的三元论。
  2. 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奥古斯丁当时,三元论和二元论能够同时被相容于《信仰和信经》这么重要的正统神学思想文献中。这并不像今日某些坚持二元论的牧者所评论的,对他们,此二种人观之间存在着一种水火不容的情势,甚至华人改革宗的极端份子将此提升为正统与异端之争,并将持三元论的信徒称为诺斯底主义异端。他们殊不知持三元论的教父爱任纽曾严厉打击过诺斯底主义;更不知“异端”这顶帽子,在历世以来乃是仅扣在对基督的身位与救赎工作之信仰,并对三一神身位有偏差看法的派别,今日这帽子却被胡乱扣在持根据圣经而有之三元论的基督徒头上,在华人圈子中掀起波涛与对立。这是无法想像的荒谬!
  3.  
     
    在中古世纪,借着经院神学大师亚奎那的影响力,二元论在西方教会逐渐成为主流。
     
     
    改教后二元论的发展:茁壮于改革宗内
    在瑞士,由慈运理(Ulrich Zwingli)和喀尔文所领导的改革宗采用了二元论作为其人论的架构。喀尔文在《基督教要义》卷一第十五章第二段论及人受造时的情形所说的一段话,就为今日流行的二元论定了基调:
    人具有灵魂(英文为soul并无spirit)和肉体,这是无庸争论的事实。我的所谓“灵魂”(soul并无spirit)是指那不朽,而属被造的本质,是人最高贵的部分。有时候它又称为“灵”(spirit)虽然,当这两个名词连用之时,它们的意义不同,可是若“灵”字分开用时,就与“灵魂”(soul并无spirit)一名词相同;正如所罗门谈到死的时候说:“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十二7),而基督把他的灵魂(spirit并无soul)交给父(参路二三46),司提反把他的灵魂交给基督(参徒七59),他们的用意就是说,灵魂(soul并无spirit)从肉体的束缚解放以后,上帝就是灵魂(它的its)永远的保管者。[12]
    我们在此可以看见喀尔文几乎就是站在奥古斯丁的“这三者有时被简化为二,因为魂经常跟灵一起被提及”的基础上,认为“我的所谓‘魂’(soul)是指那不朽,而属被造的本质,是人最高贵的部分。有时候它又称为‘灵’(spirit)”而将“灵”与“魂”当作可以互换的名词。今日的改革宗就是根据这个观点,认为灵与魂在圣经中是可以互换的,二者没有分别。
    改革宗由慈运理和喀尔文在瑞士生根,后来扩展到荷兰、法国、英国、匈牙利、波兰、德国至大部分的欧洲,主要分成两大支派:一组借着约翰诺克斯(John Knox)带到苏格兰,成立了长老会(今日改革宗最大的宗派)。另一组通称为改革宗,荷兰和德国的改革宗教会,以及许多的浸信会和公理宗教会。两大支派皆由欧洲被带到英国以前的殖民地,如美国、加拿大、澳洲、纽西兰、印度等地。长老会传教士于十九世纪来到台湾,后来成为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根据1999年的统计,全球有746个改革宗宗派,有七千五百万会众,其中长老会拥有四千万。
    两种人观发展的比较:
    从三元论和二元论在改教后的发展,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 三元论的影响力在改教后不但没有萎缩,反而因为奥秘派和敬虔主义的缘故,直接影响了路德会、摩拉维亚弟兄会、卫理会、弟兄会、灵恩派以及地方召会,又因这些信徒积极传福音而得以扩展。与中古世纪相比,三元论的影响力实际上是卷土重来,甚至已经成为与二元论分庭抗礼的局面。
    2. 凡基督教宗派或团体中强调人与圣灵建立亲密灵命关系的,基本上都持灵与魂有别的三元论。
    3. 改革宗方面基本上已经遗忘了古典二元论的架构,在历史发展中,受希腊哲学的影响,又根据喀尔文一句话“灵与魂可以互换”的理论,就把灵与魂视为一个没有分别的整体。赵天恩牧师的《回应(属灵观的再思)》[13]和吴英强的《三分人论的商榷》[14]都是受了这个影响。在英语世界,人的魂(soul)与灵(spirit)成了同义词。在华语世界,则袭用了中国传统中“灵魂”这个模糊的辞汇来陈述此一观念。
       
       
      三元论和二元论的对比
       
       
      何谓三元论
      三元论相信人有三个部分:灵、魂和身体。于二十世纪极具影响力的《司可福注解圣经》,在帖前五章二十三的注解为:“人是一个三合体,灵与魂不是一样东西,来四12证明二者可以分开,林前十五44亦证明在死亡与复活的真理上,灵与魂是清楚分开的。”
      彭伯在《地的最早年代》说,“我们可称身体为知觉(sense-consciousness),魂为自觉(self- consciousness),灵为神觉(God-consciousness)。因为体给予我们五种官能;魂包含了辅助我们在今世生存的理智,以及知觉所产生的情感;灵则是人最尊贵的部分,直接从神而来,惟有借着它,我们才能认识并敬拜神。”[15]
      根据希腊原文,帖前五23,灵(spirit, 希腊文pneuma)、魂(soul, 希腊文psuche )、身体三个名词当中,保罗用了两个希腊字kai(和)将三者联在一起,指明此三者是互相不同,也是不能互相转换的名词,却不是能被分成三个各自独立的部分。约四24耶稣说,“神是灵(原文没有‘个’),敬拜他的必须在灵(原文没有心,仅为spirit)和诚实拜他”,此为人重生的灵;来四12明言灵(spirit)与魂(soul)是可分的;犹大书十九节指“引人结党,属乎血气,没有灵(spirit)的人”,并非没有魂的人。这些经节都清楚指明灵是pneuma,魂是psuche,二者并不能混淆,也不能互换使用。
      从前面所述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看见改革宗方面,以“根据希腊文,pneuma(灵)和psuche(魂)是可互换”为基础,而反对三元论的著作[16],在奥古斯丁的论点面前就已经是站不住脚的。更遑论以上的那些以希腊文为母语,用希腊文写作,直接继承“使徒统续”的希腊教父们了。另外,前文所列的二十八位三元论者中有不少是希腊文专家,他们所著作的希腊文辞典也都具有权威性,直到今日还是被人尊敬的工具书。他们对希腊文灵与魂的区别和使用,应该比持二元论的学者或牧师更可相信。
      于此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提的所谓三元论,绝非将整个人划分为可切割开的三部分,而是说一个完整的人是有这三个不同的部分,但灵、魂与身体是不能切割而独立的。三者对一个完整的活人缺一不可。在接触属灵界的事物,如敬拜神、读经、祷告等,一个真基督徒的灵乃是被圣灵所重生,而与神有交通,寻求神。这与一个不知灵需要得着重生,而仅以魂的力量来决志、思考、立定志向者完全不同。前者以圣灵为主,接受其主导,人的灵处在一个接受的地位,在凡事上依靠圣灵的旨意,所以也追求十字架应用到属魂的功能上和属身体的事上。他们的魂乃是采取一个因顺服而得变化的过程,最终,得着“魂的救恩”(彼前一9)。他们被称为追求灵命的基督徒。这不但符合圣经的教训,也符合古教父对于“属灵”的教导。[17]
       
       
      何谓二元论
      二元论之基本论点是人类由两种不同的元素所构成:一种属物质的,另一种是非物质的。对他们,非物质的灵与魂没有什么区别。因受喀尔文的神学影响,十九、二十世纪的几位知名改革宗神学家都持二元论,如A. H. Strong在其系统神学中称:“人有二重本性,一方面他是属物质的,一方面是属非物质的,他是由体与魂(魂又称灵)所组成。”[18]简单说,二元论一面如三元论视人为一个整体,另一面又指出人有物质和非物质的区别。
      于忠纶在《人算什么》一书指出,“在二元论者中,又分为受希腊哲学影响之二元论和整体二元论两种。希腊派二元论源自柏拉图主义。柏拉图的人观散布于其诸著作中,并没有清楚宣明是二元或三元,不过如Bruce Milne所言:‘柏拉图认为人分为两部分,体与魂,人死后魂自体内被释放,而该神圣火花自人之幻影生存(即肉身监狱)中昇华至实体世界。’在他之后,许多希腊哲学家都有类似主张,他们认为身体是邪恶的,灵魂是美好的;身体是灵魂的监狱,灵魂是身体的精华。诺斯底主义更进一步认为,一切物质(不单是身体)都是败坏的,只有知识是高超的。成圣的路是超越物质的捆绑,领受从上头来的智慧。”[19]
      因为持二元论者大都是改革宗派,我们略微介绍一下他们的论点。喀尔文主义(Calvinism),后称改革宗神学,其神学的五个要点被简称为TULIP(郁金香),即人类由于亚当的堕落而全然败坏(Total Depravity)、神对罪人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基督的钉十字架仅为那些预先蒙拣选者─有限的代赎(Limited Atonement)、神拯救人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Irresistible Grace)、信徒所得的救恩不会再次丧失(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然而,此五要点的基础乃是极力推崇神那至高无上的主宰与创造者的身份,并极力贬低人的堕落、败坏与受造性[20],此二者之间有一深广的鸿沟无法跨越,也无任何连接。只有基督才是神与人的中保,却是极度的客观,必须以人的理性客观地认识祂,而非以人灵主观的接受神圣的生命,经历这生命的成长。所以,圣经虽然称信徒为神的儿子,持二元论者却不知信徒可以与神有生命上的关系,也不知生命的经历。这很容易导致以道德的提升、追求敬虔和对于神学的理解作为成圣的结果之观念。他们强调预定论,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神学体系,主张由这些神所预定的信徒在地上建立天国的政权,打造政治、文化与宗教的合一。又因为他们坚信人一得救就永远得救了,而其目的是要在世上活出一种敬虔的生活,[21]但因为人的极端败坏,必须借着一套严厉的法律以清除外面生活上的堕落行为,而达到其敬虔的目的,他们称此为神的国在地上的实现。当喀尔文来到日内瓦时,这城市正以寻欢作乐而臭名昭着,因此,他严格地要求日内瓦居民服从他所制订的生活方式。博饶本在《走天路的教会》指出:喀尔文在日内瓦“强制实施一种根据旧约圣经形式的政教联合制度,市议会拥有最高权力,管理宗教和一切民政事宜。后来市议会变为喀尔文独揽大权的工具。所有公民均须签署认信文,否则必须离境;又必须恪守一切有关道德与生活的严谨规则。本来因顺服新约圣经教训而长大起来的众教会,就在喀尔文所提出的改革行动下,几乎全部被拆毁;改革宗取代了罗马教皇的权力,而人良知的自由依旧受到禁锢。”[22]
      斯蒂芬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一书中,指出:“喀尔文主义者进行价值重估的最深层意义即在于此:喀尔文希望把神提升到尽可能高于人类世界的地方,以此来把尘世打入最低的深渊。他希望把至高无上的尊严赋予上帝这个概念,以此来贬低人这个概念。这位厌恶人类的改革家,把人看作是一群无法无天的乌合之众,一伙聚众闹事的罪犯。他从未停止以恐怖和厌恶的目光,凝视着生命从上千种管道,为那些生性不甚克己禁欲的人,带来不断上涨的尘世快乐。…当他打量着那些同宗同教弟兄的时候,厌恶之情油然而生。或许还没有哪个伟大的宗教创始人,会用如此贬低的措词来描述人类:‘不可驯服的、凶猛的禽畜’,还有更糟的,‘一堆垃圾’。他在《原理》一书中说,‘当我们仅从天赋方面来看一个人,我们会发现他从头到足,一无是处。’”[23]
       
       
      二元论的人生观与政治观
       
       
      偏重魂的功能
      因为灵与魂不区分,持二元论者将属灵的教导与追求灵命都忽略了。笔者所接触过的一些改革宗信徒,得救了好几年,却从来没有听过圣经中有神圣生命的经节(如约十10下,十四6一12-13等)和对生命的教导,更不知得救乃是重生,接受了神圣生命,且生为神的儿女(约一12~13)。信徒除了对宗教有从魂里之执着般的热忱之外(就如同使徒保罗在得救之前狂热地逼迫基督徒一样),他们的生活与行事跟属灵的事物完全沾不上边,乃是保罗在林前二14所说的“属魂的人”,对属灵的事不能领受。赫德曾指出:“人分为物质与非物质两类,这是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所有哲学家都能明白这一点。故此,所以哲学家也都说到这里为止;他们不能领会非物质界里又有灵与魂之分。这原不足怪,因为他们根本未有神的灵的内住,亦未对神有认识。他们若对灵与魂之分有认识,这才为怪。”[24]他们将人的灵与神的灵相连结的经历,例如“那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7),看为走火入魔,或精神的昇华。[25]其实,他们对圣经的解读欠缺了非常重要的一大部分。
       
       
      强调理性而非灵命在信徒个人属灵和成圣上的作用
      理性必须服在圣灵的带领之下。基于喀尔文“人的全然败坏”之教义,认为人没有行善的可能性,必须借着外面的管制和人里面的克制而达到道德的提升,因为忽略人灵的功用,认为对于神学认识的增加,行为的改善,就是圣灵对人之带领并改变人的明证。对他们而言,信仰是一种宗教情操,完全不是一种因为得着了神圣生命而有的更新与变化。
       
       
      骄傲、自我独尊、批评、打压不同的声音
      倪柝声在《属灵人》中指出:属魂信徒“因其所知道的多,所以他眼光中所定罪的也多。因此批评人,就变作属魂信徒的普通性质。…因为他的思想,都是以己为中心,他就免不了骄傲。…最会批评人…凡他所不相信的,就是异端。”[26]中国改革宗牧师王志勇推崇改革宗神学“是大公神学,超越民族、政治与时代的界线…。”[27]斯蒂芬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中描述喀尔文:“与他打交道的人,不是打倒他,就是被他打倒;折中妥协,对他或他的敌人都是徒劳的。你要么拒绝接受他,要么无保留地向他屈服。”[28]“喀尔文这个人,绝对不能容忍在教规或日常生活方面存在任何自由。在宗教和精神事务方面,他绝不容忍别人与他进行平等的意见交流;而在个人的信仰方面,也决不能与人达成停战协议。他认为教会不仅有权利,而且有责任强迫所有的人无条件地服从,必要时可以使用武力,像惩罚公开的反抗一样,去野蛮地惩罚那些态度冷淡的人。”[29] “敌手所提出的反对意见可能是最有道理,但对喀尔文而言却毫无意义,因为他关注的只有一件事情:竟然有人敢持不同的观点,因而必须要把他们视为敌人。他们不仅是喀尔文约翰的敌人,也是整个世界和上帝自己的敌人。”[30]“在喀尔文看来,他所争论的焦点是:其他的宗派必须承认错误并转投到喀尔文这边来。喀尔文的一生,尽管在其他方面表现得聪明机智,他却从来不曾怀疑只有他一人有资格解释上帝的言语,只有他一人掌握了真理。然而,正是由于傲慢的自信,由于这预言家式的兴奋得意,喀尔文这位超级的偏执狂在实际生活中才能坚持得住。他在政治舞台上能够取胜,应该归功于这些品质。…他们的真理是唯一可能的真理,他们自己的意志是世俗法律的基本准则。”[31]因此,他们自认改革宗神学必须取代其他神学,以致一些偏激份子不惜一切铲除异己。
       
       
      高举律法主义
      他们“片面强调‘神乃是烈火’,在教会中罗列各种不合圣经的律法规条,逼人遵守,使弟兄姐妹在‘神的主权’之下恐惧战兢,失去应有的从救恩而来的平安与喜乐。”[32]历史学家沙夫(Philips Schaff)描述喀尔文“代表了暴君的铁的纪律”[33],他“要求市政委员会正式强迫日内瓦城的自由市民逐个宣誓,公开接受这一份信仰声明。这些自由市民几十个人一组,被带到长老之前,就像将小学生被带到老师面之前一样。他们来到大教堂,在那儿市政秘书大声向他们宣读教义问答手册,然后他们举起手来,发誓将毫无保留地接受问答手册。任何人若拒绝宣誓,立即会被驱逐出城。这清楚地、一劳永逸地表明:从即日起,生活在日内瓦城墙里的任何自由民,再也没有人敢冒如此风险,敢在宗教信仰方面与喀尔文的要求和观点存在丝毫的分歧。在这个行政区里,路德所要求的把宗教当作个人的良心的事情那种“基督教徒的自由”已经结束。理性战胜了宗教改革的气质,法律战胜了精神。如今,喀尔文已进了城,在日内瓦便没有了自由。个人的意志将支配一切。”[34]王志勇也步喀尔文的后尘,一再地高举律法和诫命,“以上帝所启示的公义的律法为标准,通过圣灵的更新,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全方位地建立基督教文明,使中国成为一个敬畏上帝的国家,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敬畏上帝的民族。”[35]
      律法和诫命是神在旧约时代颁布给以色列人的,颁布时,以色列人不知道自己无能遵守,却自夸必定行。但不久,却发生了集体拜金牛犊事件,完全破坏了律法。整个旧约历史给我们看见,堕落的人是不能活出神那最高标准的律法。所以,在耶三一31~34来八7~13,神说既然看见第一约有瑕疵,就废去前约,而定了一个新约,就是要将一个新心和新灵(结十八31三六26),借着基督经过死而复活所成的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作为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赐给新约的信徒。这里得着新心、新灵与神圣生命之灵的律,就是耶利米书三一章和希伯来书八章所说的“神将律法放在他们里面”。这是一个新的、属灵的、内住在信徒里面的,与旧约刻在外面石版上的律法是绝然不同的。只有新的神圣生命在信徒里面,借着人重生的灵不断地接受而扩展到魂里面的救恩,才能达到神律法的要求。
       
       
      喀尔文主义其实是一种政治运动
      坚持教会不受世俗当权者的控制,与持异议者对立或杀害他们,并善于利用民族主义,与民粹意识,以坚强的魂的力量抗争、冲击不合意的政权,谋求推翻“假宗教”和政府限制,誓言以他们的方式将神的国带到地上[36]
      喀尔文主义神学家凯波尔宣称,“喀尔文主义代表了一种政治运动,追求在民主立宪制下的自由。”[37]喀尔文在日内瓦颁布了清规戒律,施行高压统治,使日内瓦整座城“陷入桎梏”[38],“所有屋子的房门好像突然敞开了,墙壁也好像变成了玻璃。每时每刻,每日每夜,都可能在门前响起敲门声,大批‘宗教警察’容不得公民有任何反抗,就宣布进行‘访问’。…在日内瓦没有人再有安全感,因为宗教法庭宣称:人几乎在每次呼吸时都会犯罪。”[39]喀尔文先赶走了原先由他任命,但因为在解经问题上与他“有点不同”的日内瓦宗教改革学院院长卡斯特利奥(Sebastien Castellion)[40],后来又告密于罗马天主教的宗教审判所,逮捕了对三一神信仰持异议的瑟维特(Michael Servetus),并在日内瓦以火刑杀掉了他。[41]当代历史家雪莱指出:“瑟维特被烧死在火刑柱上,以后历代许多人记忆中的喀尔文主要是‘烧死瑟维特的人’。”[42]当时正处于改教初期,改教的起因就是反对天主教的背离信仰正道,也反对利用宗教审判所的高压逼迫,任意将持异议者或挑战天主教权威的人士施以酷刑或火刑。而一位出名的改教领袖居然先与敌对的天主教合作,然后又使用火刑处死与他自己持不同意见的人,这根本就违反了改教的精神。连马丁路德都不满他如此行,说,“对于异端,不应用武力压服,而应用上帝的言语辩驳,因为异端邪说属精神范畴,断不可以尘世水火一洗而光。”[43]这个迫害激起了许多抗议,宣告“只有宗教宽容才能拯救人类于野蛮。”[44]
      十六世纪,在英国的圣公会中兴起了清教徒运动,就是一班接受喀尔文主义的信徒努力要将整个英国国教改革成为长老会教会。[45]他们虽然失败,许多人被逼迫逃亡到荷兰,后来乘坐五月花号到了美洲新大陆。十七世纪,英国的喀尔文派因为反对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对英国教会的管理,不满强加于他们要对英王的效忠,而导致了历经数年的主教战争和英国内战,最后砍了查理一世的头。
      十六世纪,跟随喀尔文的诺克斯约翰,试图以喀尔文主义主导英格兰的未来,和年轻的苏格兰女王玛莉对抗。两人成为“宗教改革冲突的象征:新教徒对抗天主教徒,不仅如此,这也是喀尔文宗民主主张对抗君主政体任命主教的权力。”[46]
      在法国的喀尔文教徒被称为胡格诺派(Huguenots),他们受到支持天主教的国王亨利二世严厉对待,而激起胡格诺派多次的反抗暴动。在1559年,当亨利二世死时,胡格诺派策划绑架刚刚继位的年幼法兰西斯二世与一些王室成员,史称“安伯易斯阴谋”(The Amboise Conspiracy),引起了从1562年到1598年的一连串八场宗教战争,使法国分裂了三十多年。1572年在圣巴多罗买的节庆上,他们因威胁要夺取国家的领导权,致使胡格诺派的一万多人遭受残酷的屠杀。十六世纪末,二十万胡格诺派被驱逐出法国。[47]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长期主张台独,而对抗政府。段文勇在《揭开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面纱》[48]一文中列举了长老教会在台湾参政的事件: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于“1971年发表‘国是声明’[49],要求全面改选‘中央民意代表’,当时在国际上给台湾当局造成很大的压力。1977年,中美两国着手准备建立外交关系,该‘教会’于8月16日,发表了更具震撼性的‘人权宣言’,明确主张台湾‘独立’。 于1985年4月11日通过了《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信仰告白》。对于教会观、乡土观、人权以及社会责任(夺取政权,管理‘国家’)等‘台湾基督教伦理’都作了相当明确地宣告:简言之,‘长老教会’认为,人权来自上帝,不但拥有不可侵犯的尊严和才能,也有管理世界万物的权利和责任,因此,个人有权利运用社会、政治和经济体制来实践这项天赋的人权。既然‘教会’与‘基督徒’负有管理世界的责任,那么当‘教会’处于困厄的环境中便不能退缩,特别是社会中有压迫与不公义的情事发生时。相反的,‘教会’应该积极地投入社会关怀的工作中,使受压迫的人获得释放,并向世人宣告上帝公义与慈爱的‘国度’已经降临。 ”
      瞿海源在《政教关系的思考》中有其对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参政作了分析,他指出:长老教会因为实行代议民主制,特别强调社会关怀,就使得他们特别重视改革现实社会政治环境的要求,而与当政有了摩擦。[50]英语网路百科全书专家Infoplease指出,改革宗今日仍然在世界各地施展其影响,尤其强调个人责任的重要性,并不将政府作想当然的权柄。[51]
       
       
      某些持二元论的牧师不学无术,竟试图为压抑持不同人观者而编造不实话语,激起其他跟随者作出对立
      唐崇荣牧师在《希伯来书查经》第二十四讲里,说:
      倪柝声就受这个影响了,要做属灵人就要‘出来’。而诺斯底主义真的就把人分成‘属灵人’、‘属魂人’、‘属体人’…很可惜中国一些很伟大的属灵领袖,受了这些影响而不自觉,结果在书里面跑出这样的话语出来。”在其《希伯来书查经》第二十五讲中,唐崇荣牧师又说:“如果把人硬分成三种人,一种属魂、一种属灵、一种属体的话。最先这样分的,不是倪柝声,最先这样分的是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第一世纪到第一世纪全期的一个很可怕的异端,他们用希腊文说人类分成三种,属体的叫做sarxikos。属魂的叫做psychikon。属灵的叫做pneumatikon
      唐崇荣牧师在《希伯来书归正解经》第一百一十二讲中,就公开宣称三元论者是精神分裂和双重人格的人:
      我告诉你,有很多基督徒是精神分裂,双重人格而不知道的,特别那些讲灵、魂、体,灵、魂、体,结果灵与魂分开,魂里面再分开,感情、意志、理智分开,礼拜堂内,礼拜堂外两种人,这个在基督徒面前,在非基督徒面前有两种人,双重人格,精神分裂很厉害而不知觉,很可怜!很可怜!人能不能做到里面一套,外面一套,白天一套,晚上一套,在牧师面前一套,在酒鬼面前同样的一套,无论是对基督徒,对非基督徒讲同样的话,在前面,在后面,一样的?能做到这一点才对的。
      其实,最先将人分成 “属灵人”、“属魂人”、“属体人”的,不是诺斯底主义,更不是倪柝声,而是使徒保罗。他在林前一29,二章十四至十五说,“使一切属肉体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夸口。…属魂的人不领受神的灵的事,因他以这些事为愚拙,并且他不能明白,因为这些事是凭灵看透的。惟有属灵的人看透万事。”唐崇荣牧师读过这一段圣经吗?这是他狂傲的表现。
      圣经教导说,一个完整的人是由灵、魂、体三个部分所构成的,所强调的是人里面的构成,如解剖学。而诺斯底异端是将一群人从他们外面的道德与信仰状况,将他们分成三等人:有 “属灵人”、“属魂人”和“属肉体的”,如社会科学。前者是将一个人从里面的所是来区分其构成,后者是将人群从外面行为的状况来划分。两者的差别有如某人是讲人里面有心、肝、脾、肺和肾这五个身体器官,而另一位是论世上有黄、白、黑、红、棕五种肤色的人种,这两者究竟有什么相关呢?但唐牧师就是有本事将两个风马牛互不相干的分法,拉在一起,指控讲三元论的倪柝声是传讲诺斯底的异端。唐牧师如果读一下教父们的书,就不会将教导三元论并打击诺斯底的早期教父们如爱任纽和奥古斯丁等,改教后的马丁路德、约翰卫斯理和达秘等人都打成诺斯底异端了。唐牧师也可能根本没有读过《属灵人》这本书,因为倪柝声在这本书的序中提及他引用了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梅尔(F. B. Meyer)、宾路易夫人(Jessie Penn-Lewis)、麦敦诺师母(Mary E. McDonough)等关于人有三部分的著作。这些近代的属灵牧者是否也是唐牧师所说的诺斯底异端?认识人有灵的基督徒,在说谎、自大、张狂时,是会受良心的责备的。
      至于什么是诺斯底主义,三本有权威的神学书:杨牧谷所主编的《当代神学辞典》、马有藻博士所著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导论》、《慕迪神学手册》都介绍诺斯底主义乃是一种复杂的宇宙“二元观”(Dualism)。这主义把宇宙分为两个世界:灵性的世界及物质的世界。然而,此二元论并非人观的二元论,我们不可也不需将此二者混为一谈。[52]
      我们相信,读了唐崇荣牧师所讲“倪柝声错误的三元论”之读者,若不去考查神学书籍与教会历史文献,必然会得到一种印象:倪柝声就是紧随着第一世纪的一个非常恐怖的异端脚步,这异端叫做诺斯底主义;而将人分成三种人,一种是属魂、一种是属灵、一种是属体,然后发展出所谓的“三元论”。[53]如此不实的讲论不但会引导人对倪柝声的教导产生极大的怀疑,更会对倪柝声的“灵命观”以及“三元论”避之若浼!
      唐牧师的跟随者且在网路上与主日讲台上散布其不实言论,制造对立。网路上一篇题为《关于人分为灵、魂和身体三元论的错误》[54]宣称:
      据一些圣经学者考证,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教父的著作中,而另一个说法就是在主后二世纪的异端亚流派就开始把人分为灵、魂、体来用于支持他们的基督论,教会历史中的另一个异端诺斯底派也同样用过这个观点支持他们的基督论。而目前大部分华人教会由于受到弟兄会的传道人倪柝声的影响也都是把这个观点当做真理来教导。
      但是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绝对不是正统神学的主流,早在奥古斯丁和阿奎纳斯的时代基本上就把这个观点否定了,直到改教时期的改教家们也几乎没有人认同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说到灵、魂、体三元论的观点的确是很容易让人在思想上接受,也很符合人理性的观念。很多传道人也会这样的教导: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人分为灵、魂、体三部分,而动物只有魂和体两部分。这样的教导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从神学历史来看把人分为灵、魂、体是最早从一些基督教异端而产生的学说,从解经学上看三元论也根本没有办法自圆其说,当今几个正统的福音派神学院也都不认可这个观点。所以我赞同归正神学的解经:人分为身体与灵魂两部分!
      以上的言论乃是受了唐牧师的灌输,颠倒了圣经中的真理,混淆了历史事实,且具煽动性的错误。唐牧师不仅扭曲圣经中的真理,抹掉教父们的教导,还破坏中国基督教内部和谐,甚至造成社会对立,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斯蒂芬茨威格描述了这种错误的态度:“人们总是确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或者有一种错觉上的肯定,认定自己的观点正确无误,以致于他们认为别人的观点一文不值。傲慢自大的产物就是残暴和迫害。这样一来,人们不能容忍他人的意见和自己不同。”[55]异端“这一名称现在变得粗俗可怕,带有一种侮辱性的味儿,以致于谁只想除掉一个私敌,那就用一种最便利的方法,即指控他为异端。其他人听到这一可怕的字眼,马上就会吓得魂飞魄散,紧掩双耳,把盲目的攻击,不仅对准那所谓的异端,还有那胆敢为异端说一句话的人。”[56]于是持三元论的地方召会就被持二元论的唐迷扣上异端的帽子,不知圣经真理,也不查考历史的人们就对三元论敬而远之,三元论正好被二元论所取代,真理也就被掩埋了。
       
       
      末世论
      改革宗否认千禧年,认为神在造人的时候已经把这个世界的管理权交付人类,所以基督徒需有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神的国度就是现今教会的时代;这一世代结束后,永世就开始。中间不用有一个‘千禧年’,因为千禧年已完全在今世借着改革宗的理念而实现。[57]在政治上采取“入世”积极参与的态度,认为当以信仰去实际影响文化,甚至使文化基督化,使中国基督教化,或者就是:“我们掌管世界”[58]。这种文化使命激发了喀尔文主义者以愤激的行动去改变社会和文化。于历史上,改革宗多次尝试建立他们观念中的新耶路撒冷,如同喀尔文在日内瓦所实施的。
       
       
      三元论的人生观与政治观
       
       
      追求属灵的指引
      倪柝声在《属灵人》指出:灵的功用有良心、交通与直觉。[59]信徒首先寻求“行事为人都是凭着无亏的良心”(徒二三1),并在读经、祷告中追求与神有亲密的交通。即使在受逼迫或不顺意时,不会太受魂的搅扰,灵仍然能赞美。曾成全倪柝声许多的和受恩教士(M. E. Barber)写了一首诗歌:
      如果地乐消减,求你多给天:
      虽然心可伤痛,愿灵仍赞颂;
      地的香甜联结,若因你分裂,
      就愿你我之间,联结更香甜。
      虽然他们的心可伤痛,但祷告神,愿他们的灵仍然发出赞颂。这是认识灵与魂有别者的祈求与经历。
      常在灵中与神有交通的大卫,虽然受到因为嫉妒的扫罗追杀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他在诗篇中,多次抒发他如何专心一意信靠神,并呼求神拯救他的心意。他虽然有两次机会可以杀掉扫罗,却因为敬畏神的主宰而没有下手。惟实行神旨意的主耶稣在世时,虽绝对有能力推翻罗马政府,却完全不作任何社会或国家的改革。对于政治和信仰的区别,他说了一句名言:“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二21)。在登山宝训中,他说,承受地土的不是用武力或高压手段的人,而是温柔的人(太五5)。使徒保罗对当时不人道的奴隶制度,没有建议去推翻或改革,而是劝勉作奴隶的信徒服从主人(西四22~23)。
       
       
      末世论
      相信前千禧年,认为世界的败坏不是人所能改变的,所以基督徒应该着重于传福音、追求属灵生命的成长、建造教会、等候基督的再来。真实得救、成圣的基督徒数目增多时,自然会促进社会道德和风气的改变。但即使如此,并不将改变目前政局放在目标中。主耶稣再来时所带来的千年国,才是基督实际在地上掌权的时期,今日世界的局势虽不尽如愿,却相信神的主宰有完全的掌控。他们在政治上采取“顺从”和“政教分离”的态度,也就是实行耶稣所言“是该撒的归该撒,是神的归神”,在教会和属世事物之间建立明确的界限,避免介入任何政治议题或行动。教会和基督徒应当因为基督和见证的缘故,顺从政权的管理。在社会出现紧急状态时,教会当尽全力伸出援手。信徒则当以个人的见证和福音,改变社会的风气和文化。
      于忠福在《基督徒与政治》里,以圣经的角度,从权柄的起源、存在与功用谈起,指出神是宇宙一切权柄的源头,人遇见了权柄就是遇见神自己,而政权就是神所设立的权柄。因此,基督徒对政府的态度应该是顺服的,对政府的参与应该是个人的,而非教会的,对政府的期望就是使基督徒能在神和人面前,十分敬虔庄重地过平静安宁的生活(提前二1~2)。此书所言可为持三元论者立下一个对政治的基本态度:相信神是一切权柄的源头,地上的列国和政权都是由神所设立的,因此,人人都当顺服。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设立;拒绝神所代表的权柄,也就是拒绝神自己的权柄。基督徒之所以守法,“不只是因为怕受刑罚,更是因为在神面前的良心。若不顺服,良心就受责备。”[60]而良心正是人的灵一个主要的功用。
      “基督徒不是无政府主义者,圣经并没有要人推翻人间所有政府,去建立所谓神治社会。圣经认为人类在目前这世界里,出乎人的政权和政府是有需要的,是不可缺少的,它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信徒所蓄意要除去的。”[61]即使“当政权的措施与圣经真理相违的时候,信徒就得站住立场。虽然在心理态度上,他仍是顺服政府,但在实行上就不能顺从。”即使不能顺从,信徒不当随便批评政府,毁谤政府,不可与政府对抗,搞静坐、绝食、游行、示威,甚至暴力革命等。[62]除了顺服政府之外,信徒还需尊重政府、理解政府、原谅政府,并敬畏政府,也为政府和在上掌权的祷告(提前二1~2)。这是“一种健康的敬畏。这惧怕是出于不愿得罪神,不愿得罪自己良心,也不愿得罪政府”[63]他们相信:“人没有外在因素滋扰,并不会因此反璞归真、敬业敬人,只有当人真心向神悔改,有回转忏悔的灵,从神得着新心和新灵,才能惧怕神并惧怕人。这种正确的惧怕,是一种从神而来的属灵美德,是神生命在人里面长大所产生的结果,而不是人从天然生命所承受的天性。”[64]因此,人的灵蒙重生,并借着在灵里与神交通,得着神圣生命的供应而长大乃是必须的。
      持三元论者因此顺服政府,积极传扬福音,盼望借着基督的再来而带进一个没有罪恶,由基督和生命成熟的得胜者掌权的千年国,如此改变这个邪恶的世代。他们并不主张任何借着任何对抗与革命去改变今世的政权。
       
       
      保罗的经历
      保罗在得救之前,是一个狂热的宗教徒,严格遵守律法的法利赛人,他的心思在犹太教著名教师迦玛列脚前,按着犹太人严紧的律法受到良好的训练。但他的灵没有被点活,在他的魂里“极力逼迫神的召会,并损毁神的召会。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族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传统格外热心。”(加一13~14。)就他自己的话是“死在过犯并罪之中,…在其中行事为人,随着这世界的世代,顺着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那现今在悖逆之子里面运行之灵的首领。”(弗二1~2)。他所提到的“死”是灵的死,这时的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二元论者。
      但有一天在他去大马色的路上,遇见了耶稣,得着了启示(加一16),他眼睛上的鳞剥落下来了(徒九18),他得到了智慧和启示的灵,他的心眼被光照了(弗一17~18),他有确信现在他是受神的灵引导,是神的儿子了,可以呼喊父神为“阿爸,父”了。他被重生点活的灵可以跟神那内住的灵一同见证他是神的儿女了。(罗八14~16。)他不再活在他原先的属魂的人里面,而经常操练活在与主连结的灵里。在复活中,主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就是那灵(林后三17),而他主动积极地与主联合,这个联合乃是主的灵和他的灵成为一(林前六17),叫他的生活行事都受这与主联合之灵的引导(参林后二10)。他自己的魂不过是他的人格,是属乎天然的,是借着信主而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了,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他了(加二20),而是主的灵作主人,经过他的不活自己的魂来活。当主与信徒的灵联合时,他的魂成为主的发表,在这个联合的又是基督又是他的身上表显出来。与主能联合为一,只有在人的灵里才有这样的经历。在人的魂里,没有什么是与主的生命有同样性质的,惟有借着人的灵,才能有这样的联合。
      他蒙召作了使徒,是基督耶稣的奴仆,被分别出来归于神的福音(罗一1)。在这福音的事奉中,他乃是以他重生的灵来事奉活神(罗一9),他得救以前,虽然按着肉体(只用他天然的魂和身体)认过基督,但是现在绝不按着肉体如此来认祂了(林后五16~17)。他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新造就是在属灵的范围,是复活的基督所开辟的,是属魂的人领会不到的。
      因为保罗有了如此大的改变,从属肉体、属魂的范围,被带到属灵的范围,他的生活行事也都操练活在灵中,他没有对当时的奴仆制度有任何改革,反而教导奴仆要顺从主人,如同顺从基督一样(弗六5西三22)。他提醒信徒要在主里,在是那灵的基督里,靠着祂力量的权能,得着加力,能与那邪恶的属灵势力争战(弗六10~12)。他虽然在肉体中行事,却不照着肉体争战,因为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肉体的(林后十3~4)。这些事都是在人的灵里,与那经过死与复活的成为那灵的基督连结才有的。不知道人的灵,没有得着重生被点活的灵,完全不领会这些事。
      就是他给信徒的祝福,也都鼓励他们活在他们的灵里:对被宗教迷惑的加拉太信徒,“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与你们的灵同在。”(六18。)对初信的帖撒罗尼迦信徒说,“愿和平的神,亲自全然圣别你们,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来临的时候,得以完全,无可指摘。”(五23。)保罗所写的最后一封信是以“愿主与你的灵同在”(提后四22)作为结束。
      他得救之后,就不再回到属魂的二元论里头,反而积极地活在与主就是那灵的完全联合里。这是一个活在灵里的使徒,也是所有信徒的榜样。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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