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祂带我回到殿门,见水从殿的门槛下流出,往东流去(原来殿面朝东);这水从槛下,由殿的南边,在祭坛的南边往下流。
2 祂带我出北门,又领我从外面绕到朝东的外门,见水从南边流出。
3 那人手拿准绳往东出去的时候,量了一千肘,使我蹚过水,水到踝子骨。
4 祂又量了一千肘,使我蹚过水,水就到膝。祂再量了一千肘,使我蹚过水,水便到腰。
5 祂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蹚过;因为水势涨起,成为可洑的水,不可蹚的河。
6 祂对我说,人子啊,你看见了吗?祂就带我回到河边。
7 我回到河边的时候,见在河这边与那边的岸上有极多的树木。
8 祂对我说,这水往东方一带流出,下到亚拉巴,直到海;所发出来的水流入海时,海水就得医治。
9 这河所到之处,凡滋生有生命的动物都必生活,并且这水到了那里,就有极多的鱼。海水得了医治,并且这河所到之处,百物都必生活。
10 必有渔夫站在海边,从隐基底直到隐以革莲,都作晒网之处。那鱼各从其类,好像大海的鱼甚多。
11 只是泥泞之地与洼湿之处不得治好,必留为盐地。
12 在河这边与那边的岸上必生长各类的树木,其果可作食物;叶子不枯干,果子不断绝;每月必结新果子,因为供应树木的水是从圣所流出来的。树上的果子必作食物,叶子乃为治病。
13 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照以下的境界,给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为业;约瑟必得两分。
14 你们承受这地为业,要彼此均分;因为我曾起誓要将这地赐与你们的列祖;这地必归你们为业。
15 这地的境界乃是如此:北界从大海经希特伦,直到哈马口,往前到西达达;
16 又往比罗他、西伯莲(西伯莲在大马色与哈马两界之间),到浩兰边界的哈撒哈提干。
17 这样,境界从海边往大马色边界上的哈萨以难,北边以哈马为界。这是北界。
18 东界在浩兰和大马色之间,基列和以色列地之间,就是约但河,你们要从北界量到东海。这是东界。
19 南界是从他玛到加低斯米利巴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这是南界。
20 西界就是大海,从南界直到哈马口对面。这是西界。
21 你们要按着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这地。
22 要拈阄分这地为业,归与自己和你们中间寄居的外人,就是在你们中间生养儿女的外人。你们要看他们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样;他们在以色列支派中要与你们同得地业。
23 外人寄居在那一支派中,你们就在那里分给他地业,这是主耶和华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