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到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话,就是我们所听见过的,我们亲眼所看见过的,我们所注视过,我们的手也摸过的;
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与你们;)
3 我们将所看见并听见的,也传与你们,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而且我们的交通,又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所有的。
4 我们写这些事,是要叫我们的喜乐得以满足。
5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6 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7 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8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